各系、办公室:
为进一步拓宽学院学术人才成长路径,加大优秀青年学术型人才培养力度,深入实施学院“人才兴院”战略,根据《浙江财经大学学术院长学术副院长和部门专聘副职选聘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求,决定在学院设置1名学术副院长,现就学院学术副院长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聘任条件:
1.政治立场坚定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持立德树人,师德师风端正;
2.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愿意从事学院行政管理工作,具有胜任管理工作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及履职能力;
3.教学科研水平较高,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。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。优先选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骨干人才。注重选聘35周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学术骨干人才。
二、推荐要求:
此次选聘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,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愿意服务学院公共事务的老师个人自荐。
个人自荐请于3月12日中午12点前告知学院卢怡老师。
附件一:《浙江财经大学学术院长学术副院长和部门专聘副职选聘管理办法(试行)》
联 系 人:卢怡 电话:0571-867326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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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11日